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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队报:对于京沪战足协评议结果的两点疑惑

发布日期:2024-08-11 13:05    点击次数:181

  来源:甘慧 申花队报

  8月7日下午,中国足协发布了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京沪大战两个疑似越位进球的评议结果:评议组认定当值裁判组的最终判罚决定均为正确。

  对于路易斯被吹罚越位的进球,评议组给出的说明是,“VAR操作间中可查看各个线路和十多个拍摄机位的画面,所有画面无论在比赛进行时、画面暂停时、回放检查时,在时间行进上都是严格同步的。在此类判例中,视频助理裁判员在查看时需先通过远景或适当的画面找到并确定进攻方传球或触球的瞬间,定格后再切换至适合的画面进行越位判断或3D划线操作,以严格确保传球瞬间和划线定格瞬间完全同步。在此判例中,视频助理裁判员的定格时刻选择(即传球瞬间和划线定格瞬间完全同步)、双方队员有效身体部位选择,以及越位线的比对程序均操作正确,得出了攻方队员明显处于越位位置的结论,并且正确介入,而且按照规定,对VAR介入的越位判罚向转播方作了推送,但推送画面只能包含3D划线画面,同一画面内无法包含攻方传球或触球瞬间的证据。”

  至于国安的绝杀进球,评议组同样认定判罚正确,“在此判例中,视频助理裁判员按照与上述相同的操作原则和操作程序,经3D划线,判断攻守双方队员身体有效部位与守方球门线距离几乎相等,即几乎平行。在3D划线中,双方划线之间无缝隙,几乎重叠,按照中超联赛统一判罚尺度精神,攻方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这与裁判员初始决定一致,无需介入。由于现行VAR操作规范中未要求此类VAR未介入事件必须向转播方推送划线画面,视频助理裁判员现场未推送,不违反VAR操作相关原则,因此转播方无法播出划线画面。”

  不过评议组指出,视频助理裁判员在选择守方上海申花队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时出现错误,应选择另一名更接近本方球门的防守队员(4号),如果正确选择4号队员及其有效身体部位(肩部),正确进行3D划线,将显示北京国安队进攻队员明显不处于越位位置,不存在越位犯规。

  看了洋洋洒洒千余字的评议结论以及官方发布的视频和截图,仍有两点疑惑。一张包含全景的相对平行画面,一张是只有5名球员的近景特写图,并没有出球瞬间,请问为何在近景图上画越位线,而不是在全景图上呢?如何证明全景图跟近景图是同一个瞬间?对于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的这一评议结果,您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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